图解“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两大特征与流程(要约收购)

图解“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两大特征与流程(要约收购) 灰犀牛观察 作者:王善忠、魏晗羽、黄颖 “微波炉大王”格兰仕通过要约收购方式入主惠而浦,多年合作伙伴将携手共创佳话。为何此次要约收购可

图解“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两大特征与流程(要约收购)

灰犀牛观察 作者:王善忠、魏晗羽、黄颖

“微波炉大王”格兰仕通过要约收购方式入主惠而浦,多年合作伙伴将携手共创佳话。为何此次要约收购可以助力上市公司和平易主?又为何多数收购人对“30%要约收购红线”避之不及?本文将带你了解何为要约收购以及要约收购的特征和流程。

今年5月初,“微波炉大王”格兰仕(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完成对惠而浦(600983.SH)的要约收购。在此之前,双方已合作长达15年之久,惠而浦在白色家电上有技术底蕴,格兰仕在微蒸烤、生活电器、厨房电器上有面向全球市场的产业链、供应链,本次收购是双方面向未来10至15年的战略布局,共同努力在中国市场甚至全球市场产生更多交集、产生更大的协同效益。

本次要约收购系格兰仕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而向惠而浦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467,527,790股,占惠而浦股份总数的61%。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少于390,883,890股,占惠而浦股份总数的51%,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

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要约收购期间,共有10个账户391,661,649股股份接受格兰仕发出的要约,约占惠而浦股份总数的51.10%,满足要约收购预设条件。截至2021年5月6日,本次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这是一场通过自愿要约收购进行控制权变更的和平事件,是两公司强强联合的佳话。同为要约收购,为何“30%红线”让人避之不及?究竟何为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单一形态还是另有不同?如何进行要约收购?由本文为你解答!

1

初探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股份的书面意思表示,并按照其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等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要约收购可被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收购的范围,可分为部分要约和全面要约;按照收购人的意愿,可分为自愿要约和强制要约;按照要约目的,可分为私有化要约和以巩固、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要约。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1 要约收购分类表

2

要约收购的特征

作为直接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基本方式,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相比,在合同订立、合同主体、交易场所、股权定价等方面具有如下特征:

表2 要约收购vs协议收购

从表2可以看到,要约收购由收购人单方面启动,其对象为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东,与协议收购相比存在着非协商性、公共性的特征。

(1)非协商性

从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不同情形来看,若是能够达成合意,当事人一般倾向采用协议收购的方式完成交易。而对于收购人和大股东难以达成合意的控制权交易、或突如其来的敌意收购,往往都是以要约收购和二级市场收购的方式进行。

首先,相较于协议收购,收购人发出要约无须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进行协商,只需依法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在交易所办理履约保证手续后,即可向交易所提交收购相关的文件启动要约,前期仅需履行对上市公司的通知义务。

其次,与二级市场收购相比,要约收购又具有不受举牌规定限制的优势。尤其是新《证券法》将持股超过5%大股东的权益变动披露标准从每变动5%升级至每变动1%,另要求披露资金来源及有表决权的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此外,前述修法还将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加或者减少5%股份的“限制买卖期”从交易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日内延长至3日内,无疑也增加了收购人在二级市场持续增持股票的成本及收购风险。

因此,前述单方启动、信息披露等优势使得要约收购常常成为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的重要工具。

(2)公共性

除非协商性外,要约收购还存在着公共性的特点。这主要是指投资者在交易所内公开其收购的先决条件、收购价格、要约期限等信息,向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东同时发出要约,信息公开透明,运作更为市场化。同时,就非以终止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要约而言,收购期限届满后,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的,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从公共性的效率价值来看,要约收购通过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和同一收购价格降低了不同股东群体间的信息不对称。交易中,中小股东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具有平等地位,且享有同等的自由选择权。在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在资金实力、议价能力悬殊的情况下,要约收购能够更好地维护交易公平。

另外,强制要约义务限制了收购人与大股东协议转让的股权比例,规定超出30%的部分必须向全部股东发出全面要约,这避免了收购人的“两段式收购”,中小股东一方面能够与大股东同一顺位将投资变现,分享股权溢价;另一方面也能够使得对收购存在异议的股东以较好的价格退出公司,实质性地保障其异议选择权。

要约收购相对于协议收购、二级市场收购具有谈判成本、信息披露方面的诸多优势,但也因其公共性特征受到了法律在定价、收购比例、前置程序、要约变更等事项上的诸多限制,目的是平衡收购人、上市公司以及股东之间的利益。

3

要约收购流程

本文以《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为主,并结合其他有关要约收购的法律法规将要约收购的流程整理如下:

图1 要约收购流程图

结论与提示

通过前文梳理可知,根据不同的收购范围、收购意愿及要约目的,可将要约收购划分为不同类型,而控制权争夺战中,让双方避之不及的“30%红线”是指为履行法定义务而进行的强制全面要约。

若像格兰仕一样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自愿发起要约时,收购人应按法定流程有序开展要约收购工作,主要包括做出拟要约收购的决定、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公告、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会报告和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意见等。

本系列文章,还将推出从收购人视角分析如何避免要约收购中的交易风险,以及控制权争夺战中如何避免强制全面要约收购等文章!

参考文献:

[1]雷霆:《图解并购重组——法律实务操作要点与难点》,法律出版社2019年第1版,专题18“上市公司收购:概念、类型与监管”。

[2]刘成伟:《【中国法律透视·人物】控制权争夺战之新利器:要约收购——环球律师事务所刘成伟访谈》,载微信公众号“律商视点”,2018年1月4日。

[3]ListCo:《收购|要约收购2020》,载微信公众号“ListCo”,2021年1月9日。

[4]牛牛金融 张弘:《要约收购差点让公司退市,重庆燃气给出这样的自救方案》,载微信公众号“牛牛金融”,2020年11月18日。

[5]hhhy:《翻遍了案例:上市公司要约收购审核实践及关注要点》,载微信公众号“小兵研究”,2019年8月20日。

为了避免权属纠纷,特做如下说明:本站内容作品来自用户分享及互联网,仅供参考,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侵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youxuanhao@qq.com 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原文标题:图解“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两大特征与流程(要约收购)

Like (0)
Previous 2024年8月27日 上午11:24
Next 2024年8月27日 上午11:3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400-800-88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youxuanhao@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