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在1997年9月19日颁发的,其中有很多关于经济支付和银行的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关于经济活动结算和管理银行部门所出台的等等一系列规定,是部门规章。
支付结算办法有很多。
1、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等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和资金清算的行为。
2、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有其他规定的除外。没有存款账户的可以向银行交付款项后,办理结算支付。
3、单位,个人和银行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时,应该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填为全称或者规范化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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