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宝贝们,我是你们的吃瓜冲浪一线群众 · 蜜蜜,今年中秋注定不平凡,娱乐圈又双叒叕出事了
这次蜜蜜没塌房,倒是我闺蜜哭晕在厕所了,毕竟她那7年的追星时光都喂了狗
没错,千万粉丝顶流李易峰因多次嫖娼被行政拘留了
横观众多网友的评论,大致分为以下3种:
1、怒其不争的粉丝;2、试图帮他洗白的粉丝;3、和蜜蜜一样,百思不得其解,只顾着吃瓜的路人
“为什么很多像他一样,有事业、有样貌、有钱的男人” “放着好好的恋爱不谈,却偏要踩在法律的高压线上跑去嫖娼呢?”
答案也很简单,听蜜蜜叨完这几句,你就知道了
1、为什么会选择嫖?
这个世界的多数男人,当他长得越帅越有钱,就越容易被这花花世界给迷了眼,越想通过最简便的方式来得到想要的
在他们这些霸总的眼中,万物都能换算成一个数字,区别只是数字的大小而已
为什么他们会放着好好的恋爱不谈,却跑去嫖?答案如下:
“我只是想释放一下自己的欲望,找一下刺激,能用钱直接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精力去谈个恋爱呢?”
“为了上个床,我还得和你演两个月夫妻伉俪情深的戏码,这得多累啊。”
“万一上了床,你技术不好,过后我还得找个理由甩了你,处理不好,你小作文网上一发,搞不好还会毁了我的事业,我风险太大了。”
“那不如直接去找个专业的,花个几万,对面能直接把我供起来,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事后还不用负责,提上裤子就能走人了。”
“说句不好听的,既然有外卖可以直接吃,为什么我还要做买菜、洗菜、炒菜、吃饭开始做起?”
2、嫖属于什么性质?
刷刷微*,你会发现有很多想帮李易峰洗白的粉丝,都会说同一句话:
“那他们是你情我愿的,也没有伤害到其他人啊”
对此,蜜蜜只想翻个白眼,拜托,你们醒醒吧,嫖娼是犯法的!
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足浴店、KTV、按摩店、养生馆…都是这类情色交易的高频场所
所谓的“客人”就能拿着“菜单”(菜、茶、酒、课程…)来进行下单消费
但别以为用这些小伎俩,就能迷惑广大群众和警察叔叔们的眼睛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窝点被端的速度,快到让你难以置信
或许会有懂点小皮毛的人会扯皮:“那嫖娼不属于犯罪,只是违法而已,又不会留档,根本不用怕!”
哈哈,笑死,别拿无知当鸡毛令箭,的确嫖娼记录是不会留在人生档案里,但它依旧会有行政处罚,依旧会在警察局里留下记录
以后凡是涉及到考公、考编、事业单位等需要政审的流程,你分分钟都会被卡
即使侥幸没被查处,你也有可能会感染上各种性病,那结果就直接是,社会教你怎么做人了
3、为什么嫖不能合法化?
还有一部分说:“嫖是你情我愿,花钱办事、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
你可以直接洗洗睡了,这些想法都太过狭隘、片面
如果你不知道嫖有多严重,那蜜蜜来给大家举个栗子吧
比方说,我现在给你50块钱,让你和我睡一晚,你肯定不愿意
那我给你50万呢?诶,这不立马就成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了吗?
如果价格到达了一个你愿意交换身体的程度,换句话来说,也就是你的身体已经被市场定价了
你将会从“一个人”变成了某些人眼中的“商品”,甚至成为“中间商”获利的“工具”
性这件事,自然也就会从“你情我愿”变成一种“压迫剥削”
嫖之所以违法,不是因为大家口中常说的性有多低俗、多不高雅
而是因为一旦它合法了,必然会有人失去选择的机会和自由,甚至还会发生更多被拐卖、被诱骗的悲剧
所以,你们都明白了吗?
抵制嫖娼!抵制物化女性行为!是每个人都该做的事情!
最后,望宝贝们谨记,犯法事情干不得!犯法事情干不得!犯法事情干不得!
我是蜜蜜(姬蜜个护),专注呵护女性私密健康,关注我,持续为你分享更多的女性健康/情感知识,我们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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