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伯纳将婚姻描述为一种制度,将“被暴力之极、疯癫之极、虚妄之极也倏忽之极的激情所影响”的两个人结合在一起。“他们被要求发誓,会维持那激动的、反常的、筋疲力尽的状态,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
萧伯纳在20世纪初写下的这句评论颇为幽默,时至今日仍然会令我们会心一笑,因为它嘲弄了从人们深信不疑的文化理想中发源出来的不切实际的期望——婚姻应该以热烈、深刻的爱情为基础,夫妻应当保持激情,直到被死亡分离。
但是,对几千年的人类历史来说,这个笑话并不好笑。
01|为爱成婚的激进观念
在多数历史时期中,假如人们根据像爱情这样脆弱又不理智的事物来选择他们的伴侣,将所有的性欲、亲密欲和成全他人的欲望都寄托在随之产生的婚姻之中,这种行为是不可思议的。
事实上,许多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都曾认为,浪漫爱情是近代西方的发明。这并不正确。一直以来人们都会坠入爱河,古往今来不乏深爱对方的伴侣。
但在历史上,爱情很少被视为步入婚姻的主要原因。要是有人真的宣扬如此奇怪的信念,这就不是件好笑的事了。实际上,爱情被看成对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
在某些文化和某段时期里,真爱实际上被认为是与婚姻矛盾的事物。柏拉图认为,爱是一种奇妙的情感,使人们行为高尚。但这位希腊的哲学家指的并不是男人对女人的爱,“那只是卑贱之人感受到的爱”,而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爱。
在其他社会中,人们认为先结婚再发展爱情是件好事,或者认为爱情是择偶的考虑因素之一,但还有其他更重要的因素需要考虑。但就算在过去的社会里人们真的欢迎或提倡过婚姻之爱,这种爱也是被严格管控的。
夫妻不能将对彼此的感情置于其他更重要的责任之上,例如他们与父母、兄弟、姐妹、邻居或神的联系。
在古印度,在结婚之前相爱被视为一种颠覆的、几乎是反社会的行为。希腊人认为相思病是精神病的一种,这个观点也被中世纪欧洲的评论家们采纳。在中世纪,法国人将爱情定义为一种“精神错乱”,可以通过性交得到治疗——无论是和相爱的人还是和另一个对象。
展开全文
正如奥斯卡·王尔德曾指出的那样,这种疗法假定,克服渴望和诱惑最快捷的路径,就是即刻屈服于它,并尽快将注意力转移到更重要的事情上去。
在古代中国,丈夫与妻子之间的深爱,被视为对家族团结的一种威胁。假如公婆对儿媳的行为举止或做家务的习惯感到不悦,他们可以强迫儿子与儿媳离婚,无论他是否爱她。如果儿媳生不出儿子,他们还能要求儿子纳妾。假如儿子依恋妻子,竟敢和父母要求他们贡献的时间和劳动相冲突,父母甚至会将他的妻子送回娘家。
在中文里,“爱”这个字在传统上并非用于指代夫妻感情,而是用来形容一种不正当的、不为世俗所容的关系。在20世纪2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为夫妻之爱发明出一个新词,因为他们认为这样一种激进的新观念需要有专属的独特标签。
在欧洲的12世纪和13世纪,婚外情被推崇为上流社会中至高无上的爱情形式。根据尚帕涅伯爵夫人的说法:真正的爱,是无法在两个已经成婚的人之间发挥力量的。
02|爱妻如爱情妇,是耻辱
在12世纪的法国,特鲁瓦的伯爵夫人玛丽的私人牧师安德烈亚斯·卡佩拉努斯,写了一部专著论述典雅之爱的法则。第一条法则是,“婚姻并非不能相爱的真正理由”。但他指的是爱上婚姻之外的第三者。晚至16世纪,法国散文家蒙田写道,任何一个与妻子相爱的男人,都是如此乏味,以至于没有其他人会爱上他。
文学中的典雅之爱也许要比现实生活更加夸大其词。但几百年来,贵族与国王们爱上的都是他们的情妇,而非为了政治目的娶来的正妻。皇后与贵妇们必须比丈夫更谨言慎行,但她们同样在婚姻之外寻找爱情与亲密关系。
这种爱情与婚姻的截然分野,即便在中下层阶级中也很常见。在中世纪欧洲的农民中流行的歌谣和故事,有很多都是嘲笑婚姻之爱的。
“爱妻子如爱情妇,没有什么比这更不纯洁了”
即便是那些尊重婚姻之爱的社会,也期待夫妻能严格地控制这份感情。在许多文化中,丈夫和妻子当众示爱被认为是不得体的。一个罗马人就因为当着女儿的面亲吻了妻子,被逐出了元老院。
普鲁塔克承认,这样的惩罚有些过于极端了,但他也指出,众所周知,在别人面前亲吻妻子是“可耻的”。
有些希腊和罗马的哲学家甚至说,一个“过分”爱妻子的男人是一个“奸夫”。好几百年后,天主教和新教的神学家认为,过于深爱彼此的夫妻犯下了盲目崇拜的罪行。神学家们斥责用亲昵的小名称呼丈夫的妻子们,因为让妻子如此亲近,会折损丈夫的威严,损害妻子对丈夫应有的敬畏之心。
尽管中世纪的穆斯林思想家们比基督教的神学家更认可夫妻之间的性激情,他们同样坚持认为,夫妻太过亲密,会削弱他们对真主的忠诚。并且,和他们的欧洲同仁一样,伊斯兰世界中的世俗作家们相信最好的爱情都发生在婚姻之外。
许多文化至今仍不赞同将爱情作为婚姻的中心。在非洲,喀麦隆北部的富尔贝人(Fulbe)不认为爱情——尤其是婚内之爱——是一种合法的感情。一个观察者报告说,富尔贝妇女在与邻居聊天时,“激烈地否认对丈夫的感情”。在许多农民与劳动阶级的社区中,夫妻间过多的爱意被认为是一种破坏,因为它鼓励夫妻从更大的关系网中脱离出来,而后者才能使社会运转。
结果,男人和女人在公开提到对方时,即便已经结婚,他们也往往遵循着两性之间相互敌对的传统,掩盖了他们可能真正拥有的好感。他们从方便、强制或自私自利的角度来描述婚后的相处模式,而不是爱或情感,不管实际上它可能是多么模范。在伦敦人的押韵俚语中,代表妻子的词组是麻烦和争吵。
在许多文明中,爱情首先被视为婚姻中的一项颇为可取的副产品,而不是一个让人结婚的好理由。印度的传统文化颂扬婚姻中的爱情与性,但并不认为爱情和性吸引是令人信服的结婚理由。
同样地,在近代早期的欧洲,大部分人都相信,爱情是在婚姻之后才产生的。16世纪和17世纪的道德家认为,如果丈夫和妻子都有好的性格,他们也许会爱上对方。但道德家们也坚持,年轻人应该在家人的指导之下,去选择一个值得他学习去爱的伴侣。女方是不是有嫁妆,男方是不是有一份不错的年收入,全靠父母和亲戚来确保。人们认为这些资本当然是能够帮助爱情萌发的。
03|爱情是一种额外奖赏
我不相信从前的人比今人更加紧守心门,也不相信他们无力去深爱,就像现在那么多人希望在婚姻里达成的那样。但是,婚姻中的爱情被视为一种额外奖赏,而非必需。
伟大的罗马政治家西塞罗(Cicero)在30年的婚姻里,与妻子特伦提娅(Terentia)往来过许多封情书,但当妻子不再能够以他习惯的方式去支持他时,他与妻子照样还是离了婚。
有些时候,人们并不需要做如此艰难的抉择。在17世纪的美国,安妮·布拉德斯特里特(Anne Bradstreet)是父亲的掌上明珠,溺爱她的父亲让她接受了一般只有贵族男孩才能享受的教育。
后来,他安排她嫁给了一个感情深厚的儿时好友,她的丈夫最终成了马萨诸塞殖民地(Massachusetts)的总督。将爱情、责任、物质上的安全感与婚姻熔为一炉,对当时的许多男女来说是种压力,对她而言却并非如此。
安妮给丈夫写情诗,完全忽视了清教徒牧师的禁令——不可将配偶在情感中看得太重。
“如果有二人融为一体,那必是我与你;如果有男人被妻子深爱,那正是你……我珍视你的爱重于整座金矿,或是东方的所有宝藏;我的爱就连河流也不能熄灭,唯有来自你的爱意能酬谢。”
使婚姻具有非常美满的潜质的那些因素,和那些使不美满的婚姻更加难以忍受的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是难解难分的。
为了避免权属纠纷,特做如下说明:本站内容作品来自用户分享及互联网,仅供参考,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侵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youxuanhao@qq.com 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