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地税)
沈阳市税务局
“自然人手机代开发票平台”今日上线
从今天起,沈阳市有代开发票需要的自然人可以通过 “易办税”手机APP、支付宝发票管家和 微信城市服务三个入口申请代开发票。与之前在办税大厅前台申请代开发票、窗口领取的办税形式相比,此平台具有“全流程线上,无需等待”“无纸化、免填单”等诸多优点。自然人代开发票迎来“指尖时代”! ~Pick me~
代开须知
一.本次代开发票提供的开票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二.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已授权辽宁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合法代开沈阳市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申请代开对象及条件
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代开申请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发生地在沈阳市内,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四.需提供的资料
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
五.本平台不得代开发票的范围和情形
1、非税务部门管理的其他收入;
2、已办理税务登记证(含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取得的经营收入;
3、医疗器械、盐、药品、卷烟生产经营、种子、成品油销售和矿产资源开采等国家实行专营的货物;
4、属于免税范围的(不含按次不达起征点的免税业务);
5、依法确定其他不适用委托代开发票的其他经营收入(如餐饮业、娱乐业、住宿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租赁及销售不动产等);
6、代开申请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发生地不在沈阳市内;
7.每位符合代开条件的自然人,单张发票开具金额超过10万元,月代开累计超过30万元,季度累计超过90万元,年度累计超过200万元(月、季、年均指公历日期)。
六.自然人代开发票信息提交审核后需人工审核,人工审核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
航天信息服务热线:95113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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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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