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咨询是关于“代孕”的问题的,一些由于子宫或内膜的问题不能自己怀孕的女性有自己的卵巢,可以提供自己的卵子,她们想借用其他女性的子宫来孕育完全属于自己的孩子,但是目前中国大陆是禁止在医院里开展这项技术的。正因为这样,一些网站建立了“代孕网”,吸引了许多人。
医学意义上的“代孕”就是将夫妻双方的卵子、精子结合,生长成胚胎后,放入“第三者”–代孕妈妈的子宫内,分娩后将孩子还给这对夫妻。当然,网上的另外一种“代孕”就是丈夫与“第三者”通过直接性交或人工授精的方式怀孕,生育孩子后归这对夫妻抚养。其实,这种“代孕”同时进行了供卵。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辅助生殖医学科滕晓明
对于代孕行为,虽然法律没有做出明文的禁止性规定,但我国卫生部两个行政法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都规定:禁止代孕和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但两部法规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法律约束力,也无法规范代孕市场。所以,现在的“地下”操作还是存在的。
现在,面对这样混乱的局面,国内许多学者一致认为:应当对代孕进行立法。我国著名的试管婴儿专家、中国试管婴儿之母张丽珠教授就多次呼吁要给这些渴望做母亲的女性做母亲的权利!
中华医学会伦理学分会主任委员李本富认为,长远而言,我国代孕合法化是必然趋势。目前有关部门不允许代孕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法律不健全,一些在代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还无法解决。但他同时强调,即使代孕合法化,也要防止商业性代孕的出现。当然,给代孕妈妈适当的补偿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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