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
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 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
2.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3.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
政治性更强
内容更科学
修订后八大亮点值得关注
1“一个思想”
“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两个坚决维护”
“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三个重点”
“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
4“四个意识”“四种形态”
“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
5五处纪法衔接
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
6六个从严
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
7“七个有之”
“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充实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
8八种典型违纪行为
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严格遵守和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的基本条件,《条例》的这些新变化,你都发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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